一、从两者的含义来看。
待岗人员是单位里暂时还没有工作岗位的人员,或者是竞聘中落聘的人员,或者是单位的一些富余人员,或者是因工作量不足暂时不需要上岗的人员。总之,他们在单位里只是暂时还没有岗位,但单位又还不准备辞退他们。
下岗人员是需要从原工作岗位离开,且单位不再安排新岗位的人员。简单地说,就是单位要辞退你了。在国企改制时,有一段时间,将下岗人员安排到再就业服务中心,发一段时间的生活费,然后转为失业人员领失业金。后来,下岗了直接就是失业人员了,领失业金了。
二、从人员的属性来看。
待岗人员还是单位的人,单位还要发一些基本工资给待岗人员,还有纪律的要求,还会组织他们进行一些业务培训。总之,单位还要对他们进行管理。这种时候,由于待岗人员还是单位职工,还领着单位的基本工资,一般的单位是不允许他们去另外找工作的。一旦另外找了工作,就可能以违反合同为由被辞退的。当然,也有的单位,为了不向辞退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,将职工待岗,发基本工资,以这种方式逼职工自已辞职。
下岗人员已经不是单位的人了,是社会人了,与原单位是没有关系了的。单位不会去管他们,也没有权力去管他们。他们重新找工作,与单位是没有什么关系的。
三、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来看。
待岗人员还是单位的员工,还领有一定的基本工资,单位还是需要为待岗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(个人部分也还需个人承担)。当然,由于基本工资的变化,缴费基数可能会发生一些变化。
下岗人员已不是单位的职工了,原单位是没有义务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费了。下岗人员要么停缴社保费,要么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,要么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后由新单位缴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