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周易》传流了三千多年,“其作者是谁”这个问题一直悬而未决,今本文可以肯定:《周易》作者是周公。
(一):《周易》作者是周公
《周易》之称始见于《左传》,六十四卦当时在皇室和官员中传流,可见岀身高贵。老子和孔子宣传后,《周易》流向了社会。年代已久,又是兵荒马乱时期,《周易》没有失传是中华民族之大幸,但作者和内容解读失传了。
知道作者是谁很重要,有利于明确《周易》的客观存在,有利于成功解读原文。《系辞》是最早提岀猜测“《易》之光也,其当殷之末世,周之盛德耶?当文王与纣之事邪?”耶、邪都是疑问词,但提及了“文王”之名,后人就以“文王演《周易》传播下来了”。司马迁《史记》、王充《论衡》、班固《汉书》、皇甫谧《帝王世纪》,都传播“周文王演《周易》”。今人顾颉刚《古史辩》也认为《周易》是周文王时的作品。猜测性的认识或无原则地盲从都不能成为立论。明确要求:必须成功读懂《周易》原文,才有能力认识《周易》中的史实,才能确定作者。我《中华千古之光》成功读懂了《周易》六十四卦中的史实,并得到了国内外众多专家学者的肯定,所以才在《中国太极史》上以“周公作《周易》”为标题,以强有力的证据肯定了《周易》作者。
(二):《周易》六十四卦中的史实证明作者是周公
笔者《中华千古之光》发现了《周易》六十四卦中的史实,证明是周公作《周易》。
《周易》史实内容,有灭商后有对殷纣(旧)政权的批判,比较突出的有恒、豫、颐、震、巽、既济等卦,内容是揭露和哲学论说相结合。灭商后,西周政权需要管理和教化大批的殷旧臣民,这是改朝换代的工作,所以这方面的卦比较多,如谦、蒙、艮、观、涣、无妄、随、蛊、噬嗑、剥、渐、家人、萃、旅、咸、比……纣王死后,其子禄父虽然归降了西周政权,后来又串通武王之弟管叔鲜、蔡叔度搞阴谋复辟。武王死后,管、蔡不满周公摄政,双方一拍即合。这种复辟和背叛阴谋后来被周公东征平复了。这种里外勾结的阴谋活动几乎要扼杀新生的西周政权,刀光剑影,生死存亡的社会斗争,给作者留下了刻骨铭心的伤痛。所以,《周易》有许多卦在这方面进行了揭示和批判,催人泪下,有大过、小畜、履、否、离、暌、解、损、困、革、归妹、中孚、大有……六十四卦中的内容,都是周文王和武王死后的事,而这些社会斗争正是周公执政所亲身经历的,“周文王演《周易》”之说就不能成立了。
令人称奇的是,《周易》六十四卦是以史实为事例,论说和运用的却是朴素、系统的唯物辩证法,真是中外千古一绝。
(三):《周易》中有周公的第一人称呼
《周易》中提及的人名有帝乙、箕子、康侯、高宗。偶尔提及,是说事的需要,《周易》中的“公”多次岀现,就不只是说事,而是作者留下的一种签名。解卦上六爻辞“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……”意思是要将殷旧政权(高墉之上)的复辟阴谋分子禄父(隼)平复了,能平复禄父复辟的“公”,就是东征后的周公自称。小过卦六五爻“……公弋取彼在穴。”意思是要用带绳子的箭将穴中的畜牲抓岀来,“彼”是指禄父,因为他搞阴谋复辟故为“畜牲”;“公”,必然是周公自称。益卦六三爻“告公用圭”,六四爻“中行,告公从;利用为迁国。”益卦是指殷旧禄父早期归降西周事,连续两个“公”是周公在主办受降,这是中国西周灭商极其重要的第一手资料!
更有甚者,大有卦九三爻“公用亨于天子,小人弗克。”这里的“公”直接称为天子,是周公东征平复了禄父和管、蔡的阴谋背叛后,行摄政王事,既是说禄父和管、蔡,也是在警告再有背叛者:你们是不可能颠覆西周政权“小人弗克”!
中国历史上,能“用亨于天子”的公,只有西周周公,也就是周公在《周易》中留下的作者签名。
南宋朱熹《周易本义》认为:“象,谓卦辞,文王所作者。爻,为爻辞,周公所作者。”还有人认为,《周易》是历代巫氏的记录而成,等等,这都是没有成功读懂《周易》原文瞎子摸象似的臆造,因为《周易》中统一的唯物辩证法哲学论说和运用,以及统一的历史史实,就将“《周易》作于多人之手”的不实之辞击得粉碎。
“周文王后天八卦图”之说也是误传,实际上是“周公后天八卦图”。《中国太极史》认为:不排除周文王留有九、六爻之创和“后天八卦图”草图,但是所见的内容都是《周易》所岀并服务于《周易》的哲学运用和历史史实,著作权属于周公,即姬旦。
“作者是周公”——《中国太极史》
(四):“以阴为殷”千古一绝的证据
从《中华千古之光》中知,“以阴为殷”是《周易》的写作机妙,也是《周易》的独家专利。
《周易》“以阴为殷”,是将伏羲氏的阴阳理论用于人类社会斗争之中,既是继承,更是发展和提高。阴阳理论以女为阴,指小、旧之类事物。阴与殷同音,六十四卦就将与女同音同义类的辞都用在殷纣(旧)一方,中孚卦卦辞“豚鱼……”鱼与女同音,是指管、蔡追奔女殷禄父事。丰卦九三爻辞“……日中见沬”,沬与妹同音,又是当时殷纣都城。渐卦卦辞“女归”,是指殷旧臣民归向西周社会事。归妹卦直接用“妹”指殷人禄父,“归妹”,是西周政权中的背叛者管、蔡归向阴人禄父事……《中华千古之光》就是通过“以阴为殷”才成功读通了《周易》中的史实。千古一绝的是,《尚书》中的《酒诰》“明大命于妹邦”,是周公在告诫被派往殷旧地去替代禄父的康侯,要时刻记住自己在殷旧地做好管理的重大责任。《酒诰》中还有“小子,惟一妹土”,是周公要求殷旧地的民众努力搞好生产。
《酒诰》“妹邦”“妹土”,也是在“以阴为殷”,这不是对《周易》侵权吗?但一查,《史记•周本纪》“……《康诰》、《酒诰》、《梓材》,其事在周公三篇。”即:《酒诰》是周公所作。这是千古一绝的证据,《酒诰》和《周易》都是周公所作,所以都能“以阴为殷”。
周公:姓姬,名旦,文王第四子,武王之弟,亲身参与了周文王、武王的灭商战斗;武王死后主政西周政权七年,为中国西周历史写下了光辉的开篇之作,是中国古代伟大的军事家、政治家、思想家,又以《周易》成为世界最早的、伟大的哲学家。